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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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报告会”的通知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作者:湖北律协
关于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报告会”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经于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修正案,省律协决定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目的
1、主题:新刑事诉讼法与律师辩护。
2、目的:通过对新刑诉法内容的解读和诠释,对广大刑辩律师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全省律师充分认识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法律精神和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业务素质,更新执法理念,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5月5日
2、地点:洪山礼堂主报告厅(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旁)
三、开幕式:(时间8:30——8:40)
省司法厅领导讲话
四、议程
上午:8:40——12:00;下午:2:00——6:00
由下列特邀嘉宾演讲:
1、演讲嘉宾: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互动10分钟
2、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
 互动10分钟
3、陈瑞华、北京大学诉讼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互动20分钟
上述受邀者均为国内著名的诉讼法、证据法专家及司法实务界的知名学者,全程参与刑诉法的修改工作。
五、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律协刑委会、省律协直属分会、武汉市律协刑委会
协办单位: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
六、出席领导与参会人员:省司法厅、厅律公处领导;省律协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省律协直属分会会长、副会长;武汉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省律协刑委会、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全体委员;全省从事刑事辩护律师代表;部分在汉工作的法官、检察官。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告会不收取费用。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请武汉市之外的律师自行到湖北饭店、新海天、政协之家、锦江之星等洪山礼堂附近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2、请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务于5月4日下午2:00——3:00到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报到(地点:武昌八一路与珞珈山路交界处,武汉大学正门对面中科开物大厦16层),下午3:00召开省律协刑事委员会工作会议。
3、由于场地所限及便于安排,省律协为各地分配了参加报告会的人员名额,请各地律协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组织律师参加报告会,确保旅途安全,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4、请各地将具体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律协秘书处和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
省律协秘书处:徐葵 电话:027-87236906
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陈亮手机13659813752
邮箱cl3752@163.com
 
湖北省律师协会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各地和省直各所参加报告会名额:
各地参会律师各额分配表:
武汉市
500人
宜昌市
80人
襄阳市
70人
十堰市
60人
荆州市
50人
黄冈市
50人
黄石市
50人
孝感
50人
荆门
30人
咸宁
30人
鄂州
30人
随州
30人
恩施
30人
仙桃
15人
潜江
10人
天门
10人
神农架
2人
合计
1097人
省直律师参会名额分配表:
今天所
15人
立丰所
15人
中和信所
12人
盈科(武汉)所
15人
首义所
10人
多能所
10人
松之盛所
10人
谦顺所
10人
维力所
12人
珞珈所
7人
正苑所
8人
聚力所
8人
建纬(武汉)所
8人
法辉所
8人
黄鹤所
8人
维思德所
8人
扶轮所
7人
百思得所
8人
金卫所
8人
安格所
6人
德纳(武汉)所
3人
迪尔所
3人
千禧所
2人
合计
200人